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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食物志' Category

啤酒燉豬蹄

( 食物志 )
 

在网上徘徊寻觅瘦身美容资讯的时候经常会在面前闪过“猪蹄”这个可爱的字眼。跑进去学习,发觉大家一致认为猪蹄蕴含的胶质可以美容去皱。从此这个可爱的词语就深刻烙印在脑海中再也挥之不去,昨天晚上跑去超市买牛奶和红酒时候眼前惊现处理过的猪蹄若干。笑眯眯的在冰箱处徘徊又徘徊,最终选了一份带回家。做法如下: 做法: 1。买回来猪蹄清理干净(我买的是彻底清理好的),最好能人家切一切(我剁不开,不过也炖软了)。然后放在锅里加水烧开取出,用水洗净猪蹄。 2。另起锅热油,加蒜末与豆豉酱(我从冰箱翻出一包李锦记的,不然估计要用其他的酱了)炒香,放入猪蹄翻炒着色,然后加生抽、老抽、盐、糖、几片姜、2颗八角、一罐啤酒、干辣椒,在加水没过猪蹄。 3。大火烧开,中小火慢慢炖到软糯即可。(我炖了将近2个小时忍不住了就吃了,不然炖3个小时以上估计效果更好。) 味道不错哦,重要的是一边吃一边就在揣想可以美容了,心里暗自窃喜的都不知如何形容。虽然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但吃完猪蹄后,一直忐忑,万一明天一早起来整个人都不一样了那可怎么办?烧包儿就是这样成长的…… 在等待的过程中顺便自制面膜。用牛奶、蜂蜜、珍珠粉调和均匀,然后拿困寄来的纸膜充分吸收后覆盖在脸上15-20分钟,拿开,冲洗。这个法子是xiaoxin教的,当年没有纸膜的时候也试验过,感觉挺滋润,但是弄得满手粘粘也就算了。现在有了困那88颗无敌小纸膜,可以自制面膜还是比较开心。买红酒也是为了试验面膜,红酒面膜可以美白,不知道自制出来是什么效果,要下次试验了。想想去年同学送的一包珍珠粉都一直没怎么用过,正好在这最后几个月内被折腾折腾也是好的。 顺便看了《步步惊心》,晋江的,也是xiaoxin推荐。关于清朝康熙末期,其众儿子夺皇位的纠葛。还在连载中,却也看着揪心,不知道为何。看了这么多年小说后才知道都是因为现实中不可及而分别构想出来的故事其实都是不可能出现的,然后必须要认命甘心情愿平平淡淡平平凡凡最好一个梦都不要留,一个愿都不要许。似乎只能够这样才能顺利地继续活。苏东坡在赤壁会追忆遥想三国的风流,而我们则可以从尧舜禹汤一路遥想到出生前。就连“九龙夺位”这样的历史都可以跟随着畅想,仿佛内心里独自建筑出一个隔离的世界微妙存在。 带血丝的镯。

豆角燜面

( 食物志 )
 

夏天似乎是下豆角的季节,家里总会做几次豆角焖面,一大锅放在那里,与必备的冰镇绿豆汤搭配,成为我对夏天些许期待的一个理由。有时候打电话回去,妈问想吃什么了,想一想:“焖面。” 不知道这是哪儿的地方面食,猜测是从河北或者河南传来。问过许多朋友,天津的、四川的、东北的、江苏的、以及以及……都是一脸茫然没有听说过。也就无法引起共识,只好在想起的时候继续打电话回家,和母亲继续提及:“又馋焖面了。”家人似乎都一手做饭手艺,初中跟随母亲去石家庄看望长期出差的三舅,他锅里就焖上一大锅面然后就接我们去吃。开开盖子满屋都是香气,我闷头吃,直夸比母亲做的香。三舅就会很爽朗的大笑:“这丫头会吃,我每次都是一斤肉、一斤豆角配一斤面条的做,当然香了。”人饿起来仍然要馋油水,深以为然。 回家几次都要轮着吃饺子和面,一个送行一个接风,又不知是从哪儿流传而来的习俗,在我家坚定地执行,从无例外。一般下了飞机第一顿都是在家吃饭,他们早早就问好想吃什么,然后父亲会亲自下厨大挥铲,当然,那些打杂的事儿依然是母亲慌忙地做。而其实虽然父亲手艺普遍超过母亲,但我爱吃的几道菜她都做的比他强,无论火候、味道。俨然是操作数次后的结果…… 母亲做肉食始终不精通,根本原因在于养的是女儿而不是儿子。像大姑因为养的是我那整日就爱吃肉的表哥,她的炖肉手艺早就进入另外一个层次。在听我念叨数次大姑的红烧肉后,母亲再次燃烧无比的兴趣,一次次从早市买来排骨或者五花肉,一锅又一锅的做出来,再一锅又一锅的倒掉,面对这样的浪费,连我都看不下去,继续打击她的热情让她转变方向。没办法,东西都得我吃啊……于是她的馅儿拌出了比较优秀的水平,在初三那段我唯一带饭的半年,她的馅儿受到了全体同学的关注。无论是馅饼还是饺子,只要带过去就没自己的份儿,轮着分发给各位同学,再从他们饭盒瓜分回来无数的家的口味。然后约定好下次带饺子的日子,继续期待其他人会带什么食物交换。那真是快乐的时候啊…… 今天终于首度尝试做焖面。事先约好小白鼠来试吃,毕竟这半年连肉都没切过,谁知道能做成什么味道…… 天气很好,有秋天的干爽气,并且阳光灿烂。照着食谱战战兢兢地做了一轮,除了因为害怕糊了而多放了点水以外,味道还算不错。小白鼠们(从一只忽然变成3只)纷纷予以“好吃”的评价,轻飘飘有成就感。他们一口气都给吃完了,下次可以拿来巴结我家新任大厨阿亮。嘿嘿。 做法呢,就是先炒豆角和肉丝,放酱油、盐、鸡精。然后加水(不没过豆角),铺上切面,盖盖子焖。中间加一次油(油我放了一半食用油一半香油),继续焖几分钟。然后加点水、蒜末,翻炒收汁,觉得味道不够就再加点盐。 ZK对此面的评价是:“有家里的味道。” 嘿嘿嘿嘿。

烧烤日和猪的离开

( 食物志 )
 

阴天,中午起来洗个澡与zk,zc一同出发去公园吃烧烤。 昨天玩半宿《Sim 2》到天亮,差点砸了电脑买台新的又颇想不如换高功率电源把以前买的DDR memory 插上或许能速度快点。 建了个LOH学院,8个人相亲相爱一起读大学。选了衣服选了外形,还有星座和愿望。放任他们自己生活。让我们非现实的被称谓“LOH家庭”。 MONTREAL终于算是绿起来,拎着吃的喝的外加播放机走到有烤架的偏僻之所摊开全部的东西开始操练。架架子,上煤球,听音乐,我拿着相机无聊的拍点这个拍点那个。 天上的云就是堆在那里那么多那么厚,风很大也吹阿吹阿吹不散。 引来许多海鸟,那个叫做海鸥的话也可以因为实在不会认动物。本着错误率百分百,就叫它们海鸟最恰当。 ZK把不吃的烤好的食物扔出去,我就拍它们展翅飞翔,拍它们踱步,还有等待。 和ZK说,要是这些是咱俩家养,肯定肥到最后飞不起来。哦,溺爱的结果就是家里都是小胖子。想起跳跳,就琢磨带她出来兜风会不会心甘若贻。还是她会伸出爪子非常紧张的扒在我们身上不放开。 鸡胸竟然最好吃。头天腌制,烤的时候双面涂满TEROYAKI SAUCE。出来后最入味道。 开瓶啤酒缓慢喝,跟着音乐一直唱歌。 寂寞当然有一点 你不在我身边总是特别想念你的脸 距离是一份考卷 测量相爱的誓言最后会不会实现 我们为爱还在学 学沟通的语言学著谅解学著不流泪 等到我们学会飞 飞越黑夜和考验日子就要从孤单里毕业 我们用多一点点的辛苦 来交换多一点点的幸福 就算幸福还有一段路 等我们学会忍耐和付出 这爱情一定会有张证书 证明从此不孤独 风动、水动、路边闲花都随着摆动。 烤玉米烤红薯还烤棉花糖。 用煤球焖红薯的时候就用竹签子烤棉花糖,顺便一起烤火毕竟风是很大很大。 棉花糖的表面就会烤焦,脆的。内芯儿柔软并且温热。若非太甜,会一直烤完全给吃光。 就回了家,一身烟熏火燎的味道。洗澡,敷着面膜睡觉。 隐约中听见ZK继续玩SIM 2,然后在我屋子里面四处找猪。 猪是寄养在我家的小猫,小小的肉球,最开始都不如手掌大,就一天天看她喝妈妈的奶,然后每天晚上努力往我被子里面钻。早晨起来肯定在身上的某处蜷缩睡觉。 就叫它猪,因为行为很猪。 还是走了,听见门口有女孩的声音,猪的新主人。我多么不想面对事实于是继续昏睡昏睡到晚上,猪的老妈蜷在身上代替了猪。可是我还是怀念那个小肉球般的手感和猪每天努力研究我被子的空缺而努力一次次的往里面爬的精神。 猪离开了,又有生命离开我的视线。 空落落。 把《爱情证书》听完若干遍,把今天汇报完毕。 再喝点啤酒,再发一会儿神。 架子 第一轮食物 基本上我们吃的都是肉…… 棉花糖 等候时机的鸟 抢吧 所谓闲花就是闲的时候照下来的花 颓败 我家猪

跨越记忆的爱德熊

( 食物志 )
 

是以为祭,对于念念于怀。 春天一直在下雨,阴天紧接着阴天,像是对于冬天的留恋。上次听说,在春天得抑郁症的其实比冬天多。因为在冬天可以期盼春天,而在春天,则会茫然失去方向。 弥漫于江南的烟雨,或许更带着凄迷。而并非像这干燥的北方,只有乌云、雨水、光秃的树枝。 走入爱德熊,4年多第一次。缘由很简单,爱德熊已经撤出北京,在南礼士路的店面被日本烧烤店盘下来,改头换面后,只能烟熏火燎的坐在里面凭吊过去。 时间、地点已经变化,同样的人物不想谈论过去。 总想要把那段日子写进一个故事,却因为渐渐长大而一次次的放弃。百盛对于太多人只是一个地标。但对于我,却是无法磨灭的最重要的记忆烙印。即便说上千次万次,仍然会随着微笑或者伤感。然后整个身心沉浸在1999年的灯火闪耀的长安街角,那个叫做爱德熊的地方。记忆里永远存在着几个少年,保持18岁,在恒久的1999年里哭哭笑笑。 爱德熊的乐啤露是很经典的饮料。出国后才知道那叫做“Root Beer”,在超市里可以随处买到2升装。 但是如果不放在雾冷杯里,不是上面堆满香草冰淇淋,“Root Beer”就绝不会再现记忆里乐啤露的味道。那个我们称之为“刷牙水”,开始时是坏笑着,惩罚打牌、打赌输掉的人而购买的饮料。渐渐上瘾,每周都要去一次“熊”,喝“刷牙水”成为奖励。 雾冷杯则是厚重的玻璃杯子。平时冻在冰柜。拿出来直接盛满乐啤露。不用加冰,杯子自带霜气。放置一会儿,甚至会有少部分饮料会自结冰渣。 独一无二的雾冷杯,冰掉牙齿仍然保持原味。 去年回国问起董,才知道“熊”已经不在。有些突兀,当知道一个本应该伫立在那里长久不变的地点忽然消失不见的时候。 曾以为“熊”将在那里开到我们龙钟。 曾经以为会在中年时候坐在二楼感慨青春不见。 然而“熊”先不见了,Since 1956的一个连锁店,放弃了北京,也让记忆里的少年们流离失所。 现在那里叫“牛乐亭”。 冬天几个人第一次聚会在那里吃饭。 Y说他经常一个人来这里,叫点牛舌牛肉,一个人细细慢慢的烤来吃,一个晚上就在火苗里燃烧殆尽。他坐在斜侧面,像是高三那会儿,仍然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小飞飞还是拉长音,瞪着无辜的大眼睛偶尔被我们75。 董则还是不吃辣,很没品,说话不着调。 还好,几个人仍然全部迟到。我们,还在一起。 而我想抓住些什么,所以在路过4年后,步入北美的爱德熊。菜单彻底不同,但是有乐啤露,有雾冷杯。看见是从冰柜拿出,盛上“Root Beer”,递过来。 开始喋喋不休:“那时每个周五下午上完课,我和董会去金融街里的一个饭店游泳。然后晃晃悠悠骑车到熊,CallY,3个人在那里吃饭、聊天,或者到处逛,一直到晚上10点多各回各家。每次必点的是乐啤露、卷曲薯条、堆着香草冰淇淋的华夫饼、炸鸡……” 千次万次,长安街的影像是从“熊”的二楼向外观望的残痕。隔着玻璃的车水马路,远望会看到打上灯光的百盛和正在建设的金融街。 许多感官的记忆都弥漫在那个地区。啤酒的苦涩、百盛六楼的吵闹、夜晚的眼泪、四季的欢笑都聚在那里清晰可见。以此许诺我们成长,即便日后天涯两端。 报纸上写,在昨天,保罗二世去世。罗马教皇,12亿信徒膜拜的信仰代表。 他将被记在历史。街角的“熊”只会留在一个人心里。 能捧握的,是眼前手边的雾冷杯、喝进嘴里的刷牙水味道。 跨越时间,让记忆里的少年重新温习乐啤露的味道。 下一次机会,或许是来年,也或许,将是来世。

Baton Rouge

( 食物志 )
 

Baton Rouge 是连锁店,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比如在 Ste. Catherine 上,Place Des Art 对面就有一家。或者临近Rene Laveque, Bell Center 旁边也有分店。我习惯去地铁站 Numur 附近的分店,行程通常是,先在收养猫狗的SPCA看看小猫小狗,再转过去吃饭。再有一个好处则是这家店前的大片停车位,Downtown抢车位跟战争一样激烈,还是宁可开出来,不用担心泊车,轻松宁静的享受一顿食物。 Baton Rouge的环境很好,内部主基调是深色红木色,墙上码满空的酒瓶子,一眼望过去,像是掉进了难以醒来的淳美的酒乡里。服务生着一水白色制服,领位递菜单。偶尔餐前点酒,一杯甜甜的鸡尾酒就很好,比如:Pina Colada。这种鸡尾酒以莱姆酒为基底,混有菠萝汁和椰子味道的cream,喝起来有热带风味,很不错的。同去的朋友要冰冻可乐,小玻璃瓶,似乎在外面买不到。 同行四人一起去,有点算是预谋,点菜可以全面一点。Baton Rouge最出名的是他们的碳烤蜜汁排骨(Baby Back Ribs),Kun则是爱死他们所做的大块烤猪排(Pork Chop),她的惦念算是这次出动来这里的根本起因,Zhang要的半生牛排(Medium Rare 14oc Steak),而我继续和永远没吃完过的炸鸡沙拉(Chicken Tender Salad) 奋斗。 先上来的是前菜,Kun点的土豆浓汤,Zhang的是凯撒沙拉。凯撒沙拉蔬菜爽脆,撒上的小块面包干也很新鲜,并没有搁置许久后会出现的杂味。土豆汤是把土豆搅成泥状,加入奶油和调味料,上面洒些许葱花和肉末,看上去就很有胃口。用汤匙挑起一点放在嘴里,土豆的细腻感立刻充斥口内。搭配上奶油的醇香,葱花和肉末的似有若无的调味,一下子就调动起了味觉。 最近在看沈宏非的文,说起广东人对于汤水的热爱。似乎西餐的顺序是与广东饮食类似,先是前菜(或者汤或者沙拉),然后才是正餐,餐后甜品。有的时候,等待是种夹杂期待的微妙心情,在一小段时间内,只是坐在餐桌前,一边闲谈一边等候。而夹在前菜和主菜间的等待,则在某种程度上是延续对于前菜味道的评价,继而变成对于更加精彩主菜的期待。出色的前菜是西餐的开场白,也是食客对于餐馆菜品最先打分评判的第一关。 不多久,主菜一起被端上台面。碳烤蜜汁排骨带着冲鼻的香甜最先引起注目。主料是一块只带着十几根长肋骨的排骨,撒上香料、涂满烤肉酱后,放置于烤箱以高温烤制而成。摆在面前,用刀轻轻一切,肋骨与肉很容易就分离两处,烤制的火候看来是足够。切下一小块儿肉放在嘴里,烤肉酱的浓郁味道和蜜汁的甜蜜夹带排骨被烤制后散发出的特有的肉香味马上令味蕾活跃起来。排骨的肉质烤制的很嫩,在非常入味的前提下,并没有干、老、硬的感觉。 猪排则是这里另外一个不错的选择。一块儿非常厚实的猪排放置在滚烫的铁板上上桌,看起来分量十足。猪排是很难烤入味的,Baton Rouge的猪排在上桌的时候居然不搭配蘸酱,头一次看见的时候,多少带上怀疑的态度。是否能烤出嫩嫩的口感就是一个问题,而是否能让猪排入味则是又一个挑战。嗯……不过Baton Rouge 的猪排似乎把这两个问题都解决的很好。烤制出来的肉十分嫩,可能是选肉上下了功夫,有些许肥的地方在烤制中被烤出来,保护了肉质的口感。味道上呢,吃下去,咸淡适宜,看来是提前下了功夫去腌制。即便是最中间的部位,味道始终都可以完整体现。 牛排是西餐里永远不变的主旋律。对于无肉不欢,或者挚爱牛肉的人而言,牛排或许是他们永远不二的选择。服务生端上来的牛排一眼看上去就喜欢。在牛排上铺满的是芝麻,被牛肉的热度烘焙出淡淡的香气,自身所带的油分也细微的渗入牛肉,滋润肉质。一般选择吃牛排是选择半熟(Medium Rare)。一般国人是不能接受吃带着血丝的牛排,总觉得是不干净,其实大可不必。在北美,牛排是要经过急冻消毒处理,达到卫生标准后才可以进行进一步的烹饪。所以大可不必为了卫生问题而选择七成熟或全熟,因为到了这种程度,牛排的那种嫩感、食用的饱满口感就会相差很多。半熟的牛排基本上只有中间一层红肉,肥瘦正好。如果有人喜欢吃三成熟的牛排,估计那种丰厚口感是比半熟的还要满口。Baton Rouge这款牛排烹饪的很出色,些许肥的肉咬在嘴里没有半点油腻的感觉,只有让人觉得幸福的口感,入口即化。配着瘦肉的味道和嚼头,一切恰到好处。 最后介绍的就是本人每次必会挑战的沙拉(Chicken Tender Salad)。每次必然挑战的两大理由就是:一,只是沙拉,但是每次都没有吃完过。绝对不是胃口小,而是这一盘沙拉分量足的不得了,很少有人能全部吃完。二,里面搭配的炸鸡块儿很好吃。每次都用芥末蜂蜜沙拉酱(Honey Mustard)调配,厚实的口感,带着甜香。 几种搭配的主食也不错,用鸡汁搅拌的土豆泥、堆满酸奶油、奶油、肉末和葱花的烤土豆、铺着奶酪的香葱面包都很出色。 情人节如果情侣们想要找一家环境优雅、价位平易的西餐馆约会的话,这里是个不错的选择。有车的朋友就选择地铁Numur附近的那家分店,没有车的朋友可以选择在 Ste. Catherine 上,Place Des Art 对面就有一家。或者临近Rene Laveque, Bell Center 旁边的分店。 [...]

一切从蒙特利尔开始

( 食物志 )
 

明天开始写食物记,哎,从来没写过,翻出来去年给瑾写的一个文章,算作序吧。蓝那次提起过这篇,说觉得感觉很好。呵呵。 怎么写食评阿~~~55555555 居住于一个城市三年有余,却仍无法真实的感受脚下的这片土地。于情于理,都有些匪夷所思。可是将来一旦离开,可能这些即使已走过千遍万遍的街道都会很自然的,从记忆的图腾上消失不见。也或许,并非消失,只是被尘封在某个记忆深处而找不到寻觅的途径而已。这种封印,用怎么的咒语才能再次被开启呢? 可能是早晨Bagel小店里热腾腾香气四溢的烤面包圈,可能是St-Patrick’s Day那天,满城弥漫的啤酒的微醺,也可能是街口法式餐厅小方桌上,整齐摆放的黄色雏菊花。甚至可能只是简单悠扬的爵士乐,都能让人想起炎炎夏日里,蒙特利尔每年一度,热闹至沸的爵士节。 这个城市,被如此的分割成若干个细小片段,以各种形态,被存放在了记忆之中。 忍不住想让亲爱的人知道某条大街边的一家古色古香的咖啡店。周末会有live band演出。一架鼓,一把大提琴和一只贝斯的默契配合。客人或者吃着分量十足的三明治,或者点一大碗浓汤细细品尝。无例外的,是人手一杯拿铁咖啡或者加了蜂蜜的清雅的茶。 一定还要去St-Laurent这条大街上的一家昏暗点满蜡烛的意式餐厅。走进去才发现里面热闹喧哗,沸腾的气氛无论如何从外面无从观察得到。穿梭其间的男男女女,都像是下午三四点钟的肥皂剧里的主角一般,男的英武俊秀,女的俏丽风光。让整顿晚餐变得梦幻般不真实。 这座城市的光彩,想来都已隐匿于各个角落待人发掘。应该说,每个城市每个地方,都会有无数的让我们感动的地方静静的等着有缘人推门走入。所以才会有旅者,背着大包,因循着细致的地图或洋溢热情的文字,去极力追求一种感动,一次相遇。 而我,思前想后,在泛黄的纸张上,蓝色笔直的横格间,一边回忆一边书写蒙特利尔。这个三年前选定而义无反顾扎头进来的城市。这个就算日后离开,也不愿忘记的地方。就从这里开始好了。从日常食物的香气间,夏天温暖夹带啤酒暧昧味道的微风中,去纪录这个城市,将轨迹,转换成文字,以另一种形式,永存起来。 这一路,一起细细体味。